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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辉煌讨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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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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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要债公司介绍欠钱超过三年不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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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超过三年不还怎么办?

    借钱不还并不是过三年就作废了,但是要是对方欠钱不还打算去起诉对方,则受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只有三年,也就是说对方承诺的还款期限到期后的三年内,要是一直都没有找对方让还款,超过三年再去起诉是不受法律保护。是否具备诉讼时效从以下情况进行认定:

    1、针对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针对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3、针对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4、针对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即为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5、针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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