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辉煌讨债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1008号万科锦程
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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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官帮我追回被拖欠的血汗钱,这么多年了,我次次要,次次都说没钱,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真不知道这笔钱能拖到什么时候……”近日,周村区检察院办理的支持起诉案件当事人刘某向办案检察官表达了谢意,感谢检察院成功帮其讨回劳务款25000元,困扰刘某长达三年的“薪病”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2021年6月至10月,刘某跟随梁某在某建工公司承建的楼盘项目从事工程劳务,工期结束未及时结清工资。刘某多次索要无果,后梁某与刘某于2022年8月11日签订拖欠工资还款协议,但梁某仍未按照约定向刘某支付工资。2024年7月,刘某欲以梁某为被告向周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办案检察官审查发现,刘某为外来务工人员,经济条件有限,文化水平不高,难以承担诉讼事宜。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周村区检察院一方面帮助引导务工人员固定有效证据,解释相关法律的适用问题,并由检察机关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同指派专业人员和律师接待监督申请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另一方面,搭建调解平台,通过优化办案程序、缩短解决问题的时间来推动矛盾化解,积极引导当事人调解化解矛盾。期间,检察机关多次组织双方协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确认工资支付时限。最终,梁某根据协议内容及时支付了拖欠的工资,刘某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双方争议从根本上得到化解。
为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周村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聚焦解决农民工讨薪这一民生大事,创新探索“三聚三多”工作法,创建“检察支持—法律援助—判决确认—快速执行”法律维权绿色通道,全面加强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劳动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支持起诉、公开听证、调解和解等方式,构建起以检察支持为核心的“四位一体”关护弱势群体权益保障体系,助力农民工理性讨薪,切实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忧心事,当好弱势群体“护薪人”。今年以来,共帮助28名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83万余元。
普法时刻
什么是支持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第二条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或者个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部门履职后仍未实现最低维权目标,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偏弱不能或不敢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受案范围
1.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
2.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的。
3.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4.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5.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需要哪些材料
1.支持起诉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
3.案件所需证据材料。
检察机关可以提供哪些支持
1.提供法律咨询。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以自身具备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2.协助收集证据。在必要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协助当事人围绕法定起诉条件收集证据。
3.协调提供法律援助。检察机关在办理具体案件中可与司法局沟通配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4.支持起诉意见书。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作为对当事人起诉的支持。
文字:许昭
编辑、校对:石成玉
编审:王聪
审定: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