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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辉煌讨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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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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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讨债公司阐述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追回原告382.06万元的工程款

本站:武汉讨债公司时间:2025-02-20访客:502官网:https://mulu.hflmwl.com/

近日,武汉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并督促当事人成功履行了调解书,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展现了司法公正与效率,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更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原告新疆某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托克逊县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2020年先后签订了某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实训基地配套附属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由原告承担以上两个项目的施工,总工程款为4341.91万元。2021年11月原告公司撤离工地后,对已完工的工作量进行核算,核算出被告公司还欠原告382.06万元的工程款。因被告公司迟迟不肯支付剩余工程款。2025年12月,新疆某工程有限公司将托克逊县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诉至托克逊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郭尹明在接收到此案后,本着缩短企业诉讼时间,减轻企业诉累的原则,立即组织双方公司开展调解。被告公司提出申请司法鉴定,要求委托第三方鉴定公司对工程总造价进行司法鉴定。于是承办法官组织第三方公司对两个工程展开鉴定。最终鉴定的工程造价金额为4321.02万元。原、被告均认可该鉴定金额,被告也愿意在此鉴定结果范围内支付剩余工程款。因此减去之前已支付的工程款项,被告需再给原告支付361.17万元。双方就欠款金额达成调解协议,原本至此该案件已经可以结案。但郭尹明法官考虑到被告公司的实际履行能力不足,后期会因被告不能履行而再衍生出原告申请强制执行的可能,不能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在郭尹明法官与被告公司反复沟通协商下,被告同意在自己公司能力范围内,支付一部分工程款,其余欠款由关联公司的五套房产作价折抵工程款。郭尹明法官随即带着原被告去房产部门核实了五套房产的真实性,在确认没有权利瑕疵的情况下,双方成功签署了以房抵债的调解协议。工程欠款282.92万元由五套房产折抵,其余78.25万元工程款在调解协议签订后三天内支付完毕,之后在承办法官的督促下,被告如期履行完付款义务。至此,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托克逊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积极探索“调解+督促履行”的工作模式,在审判全过程加大调解力度,并对调解事项进行督促履行,促使当事人当庭兑现、主动履行,提高自动履行率,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编辑:陈星


校对:努尔孜叶·塔西铁木尔


一审:李娜


二审:张斌 


标题:武汉讨债公司阐述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追回原告382.06万元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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